創作不是作家一個人的事
連續幾天接收到一些和藝文相關的訊息,心中有種感觸,不吐不快。由於網路普及,「作家」這個名詞似乎也時髦了起來,尤其在商業手法的運作下,出書不再受制於一般的定位、審稿及銷量的考量,只要付出可負擔的成本,少至兩本多至百本的自印書多少讓作家們達到某種程度的滿足。但是將作品付梓成冊難道就是作家們唯一想要的嗎?在求教:新人如何出頭(引自老貓學出版2006/08/10)一文中,發文者過敏者以一個出版新手的立場感慨道:「我認為台灣在培養新作家上陷落了。」其實這多少也道出了目前台灣出版業界的現況,記得早期以照顧作家心血結晶為理念的出版社,如純文學、大地、爾雅、九歌、洪範(此為出版界的「文學五小」。)已經不見了,熟悉的羅智成、陳克華等的作品也鮮少出新,帶給讀者許多便利的連鎖書店卻被架上大量的翻譯作品淹沒,面對這樣的現況,我相信台灣的作家們心中多少都有如過敏者的疑惑。過敏者同時也提出了幾點疑問:這些人(得獎作家)有長期創作的決心嗎?台灣的編輯有足夠眼光照顧vs帶領新的有企圖的寫作者嗎?當然,作品本身的優劣需要檢討,不過在【聯合報】台灣長篇小說 蒸發中(2006/08/08)一文中可以看到問題的答案,『在整體環境營養不良之下,小說家很難專心寫作,出版社也很難好好經營作家,許多得獎小說家只能曇花一現。』台灣的小說家到底多麼難以生存不需要我來說明,而得獎的作家有多少堅持下去的決心,這若要全都追究於作家本身,那是絕對難以承受的。出版界對作家的培育是一回事,對文化的選擇又是另一回事;反觀現在的環境,隨處可見的日本動漫,連漫博會也多是日系的新聞,就算因為作品而投射出來的創作動力也大多依附在日本的文化上,連口語、行文都照單全收,事實上,在如此根深柢固的外來文化架構下,很難充分發揮屬於自我的意念,更遑論寫出長篇故事了。剛好在今天看到一則新聞,中共禁止黃金時段播出外國卡通(2006/08/15) 內容說到:『中共當局為保護本土動畫,禁止在電視黃金時段播出外國卡通,如:米老鼠及辛普森家庭。』我並不排斥外來文化,但用自己的語言說自己的故事更是我們需要重視的事情,大陸的這項政策被媒體批評為「短視」,但是我並不這麼認為,因為過去台灣開放的情況就是得面對現在的創作斷層,前陣子台灣不是才吵著說韓劇不能上黃金時段?與其說是保護本土,還不如說是給我們自己的文化一條出路,有些事政府是要出面的啊。說真的,非常遺憾就寫非常遺憾嘛,為什麼要寫成殘念呢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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